2016年7月7日,宜宾监狱由教育改造科王科长带队,冒高温酷暑,对宜宾市江安籍的刑释人员,抽取较为典型的3名人员,就其安置帮教情况进行了回访。江安县司法局分管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的伍副局长热情接待监狱回访组一行,并积极联系地方司法所、村组两委会,一起陪同进行了此次回访工作。
此次回访的3人中,一人在服刑表现一贯良好,积极协助民警、监狱的工作,刑释回家后,既有政府的积极安置帮扶,也有自己努力工作,自食其力,现在成为一家中型企业中层主管;一人在服刑保外期间,见义勇为,主动、积极救助被倒塌房屋掩埋的五保户老人,获得法院减刑,刑释回家后,司法局、司法所、村组两委会积极协调,现已正常融入社会,自食其力;另一人在服刑期间,因为家庭特别困难,受到地方政府、社会志愿者的积极救助、帮扶,刑释回家后,感恩政府,感恩监狱,感恩社会,现已融入社会,融入家庭,担负起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从此次回访的情况看,江安县政府的安置帮教工作是著有成效的、系统的,保障了刑释人员尽快融入家庭,融入社会,实现了从监狱人格向社会化人格的正常转变,从而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全、稳定。同时,另一例保外人员见义勇为的案例,已由监狱刑罚执行科进行了调查、走访,从以上事例,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安置帮教工作,实现刑释人员从监狱人格向社会化人格的正常转变,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是基础,地方政府的积极支持、配合,措施有力、有效是保障。因此,江安县籍的两名保外人员的见义勇为行为,就从事件发生的偶然性,成为保外人员在事件现场见义勇为行为的必然性。怎样提高监狱教育改造质量,地方政府如何加强对安置帮教支持、配合,监狱同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工作,是值得我们去深思、探讨和发掘的。 |